2023年,太湖水质藻情达到2007年以来最好水平,连续16年实现安全度夏。被称为太湖“三白”之一的白鱼以及重点保护物种中国淡水蛏,在全湖主要湖区均有检出。在太湖流域内,白鹤、白头鹤、黑脸琵鹭、黄嘴白鹭等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近年来陆续被发现。


太湖流域地跨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是长三角的核心区域,也是我国人口最密集、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治理好太湖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江苏省始终将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举全省之力,坚决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太湖流域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五市,全面落实江苏省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发挥主体作用,推动太湖水质持续改善。

南京:扛起上游担当 出境总磷大幅改善

南京位于太湖上游,流域包括高淳区2个街道部分村(社区)及溧水区1个行政村。南京市委、市政府将太湖治理作为“国之大者”,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推动南京市水环境质量改善。2023年,南京市太湖流域出境落蓬湾断面总磷浓度达到0.048毫克/升,首次好于湖泊Ⅲ类水平。

开展胥河综合整治。制定落实目标任务举措、深化排口整治、示范工程、胥河流域水环境提升4个清单,在胥河流域组织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管网建设、水生态系统修复等7个工程,完成东坝街道集镇雨污分流工程,2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整治入河排污口227个。其中,下坝村村域水生态系统修复由南京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挂钩落实推进。

推进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开展新一轮涉磷企业排查整治。流域内21家涉磷企业全部完成“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整治完成率达到52%。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2023年,完成18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整治,实现太湖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行政村全覆盖,农污设施正常运行率提高到98%以上,整体接户率为90%。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前完成“十四五”化学农药、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2.5%、3%的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9.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

无锡:百亿工程“焕新”碧波美景

无锡市地处太湖上游,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13条位于无锡,是太湖治理的“主战场”。

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太湖治理工作,成立市太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水污染治理工作,组建市太湖办,成立蓝藻治理机构(蓝藻办),市委连续八年都将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作为新春第一会。2023年,为推动落实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任务要求,无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6次会议,出台《推动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根本性好转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新一轮河道治理、太湖清淤、滆湖治理等9个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太湖治理“1+9”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各项治太重点工作开展。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每月调度治太任务进展情况。建立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攻坚办联合督办治太任务工作机制,成立治太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形成抓推进的工作合力。无锡市将项目建设作为太湖治理的重要抓手,连续两年治太投入超百亿元。2023年,169项治太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年度投资11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2023年完成4个国家级工业园区整治任务,组织开展分质处理评估,实施涉氟、涉磷企业整治工作,完成新一轮涉磷企业整治2287家,验收1114家;推进印染行业整治,全市关停印染企业45家,减少废水排放1582万吨/年。全市开工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22.25万吨/日。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处理能力6.1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62公里和提质增效达标区37块,吴区全区域城镇污水厂实施准Ⅲ类深度提标。完成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建60个、改造280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深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552条环境综合整治河道优Ⅲ类比例96.9%,完成680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完成13条主要入湖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和“一河一图”绘制,制定《全市沿河湖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进生态修复。完成滆湖17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竺山湖退圩还湖面积约2519亩,太湖西沿岸生态修复5000多亩,全年完成湿地修复面积4100亩,新建9个湿地保护小区。特别是,江阴市按照“改造提升一批、关停整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的方法路径,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施策,推进印染行业转型整治。规划建设长泾、徐霞客、周庄和华士印染集聚区,截至2023年底,均已经开工,全市印染行业落后设备均已淘汰。

常州:推动“三水共治” 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升

作为太湖上游地区,常州市将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扛牢“上游担当”,坚持把太湖治理这一“国之大者”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头、干在实处。2023年全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8次,开展现场督查12次,24次做出指示批示。成立常州市太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架构,由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成员包括县区和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8个工作专班。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专项行动,即1个《常州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8个专项行动方案。市委、市政府召开太湖综合治理推进大会,明确要一竿子到底抓好洮滆片区整治,一体推进产业转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生态向好”的基本要求,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补齐基础能力短板,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谋划建设227个年度重点治太工程,年度投资83.62亿元,在GDP迈进“万亿之城”之际,太湖治理也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荡湖生态修复取得实效。金坛区累计投入70多亿元实施长荡湖综合治理工程,推动长荡湖实现由“生产型湖泊”向“生态型湖泊”转变,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是全省唯一国家级试点,为筑牢太湖流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金坛方案”。2023年,长荡湖总磷、总氮同比下降21.2%和25.3%,水质达到IV类,提升一个水质类别,达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湖区生物种类数量大幅增加,生物多样性指数明显提升,物种从440种恢复到759种。其中新发现早熟禾、马唐等陆生高等植物38种,泽陆蛙等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60余种,鸟类增至222种,其中不乏青头潜鸭、黄胸鹀等全球极危鸟类。

工业污染治理实现突破。“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是常州市委、市政府着眼城市未来发展,统筹考虑、深入谋划的一项系统性、前瞻性、战略性工作,紧紧围绕“1457”(1个计划全面统领、4个行业集聚发展、5个产业转型升级、7个板块改造提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上下同心打好“危污乱散低”攻坚战。2023年,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取得新突破,走出了苏南模式现代化升级的新路子。全市开工建设项目120个,完成投资金额129.9亿元;治理企业3671家,其中关停退出1259家、整治提升2412家;盘活低效再开发用地18961亩;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近1050吨。全市4410家涉磷企业,完成整治1259家。2023年,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被列入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共建试点。

城乡污水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统筹污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农村污水治理三年实施规划和工业污水规划,从规划层面实现污水治理全要素、全覆盖,形成污水治理规划“一张图”。按照2028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排定管网建设计划,针对乡镇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开展“一镇一策”系统整治方案编制,系统进行乡镇污水排查评估,将排查的重点问题纳入“一张图”规划,为精准科学排定治污项目提供有效支撑。2023年,完成14个达标区建设,累计完成67个达标区,面积212平方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新改建污水管道85.6公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由2022年的74.1%提升至78.1%,提升幅度为太湖流域五市最高。完成12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污治理率提升至70.3%,提升幅度全省第一。

苏州:太湖苏州辖区水质达到Ⅲ类

苏州市位于长江尾闾,太湖下游,拥有超过65%的太湖岸线、超过70%的太湖水域,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太湖,饮用水取水量占全市总取水量的50%以上。

苏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作为一个标准,彰显太湖治理苏州担当,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督促推进,2023年开展太湖治理调研10余次,剖析问题症结,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出台《苏州市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苏州市太湖沿线及其岛屿生物多样性恢复提升实施方案》《苏州市太湖沿线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苏州市工作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形成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N方案”体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苏州市环太湖地区系统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太湖保护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对行动方案的常态化调度推进督查机制,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太湖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汇报,市政府每月调度行动方案实施进展。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强化宣传发动,切实扛起治太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2023年,太湖苏州水域水质达到Ⅲ类,总磷浓度0.047毫克/升,同比下降23.0%,总氮浓度0.95毫克/升,同比下降21.3%。重点断面优Ⅱ类比例全省第一,达到66.3%。阳澄湖水质首次达到Ⅲ类,太浦河出境断面连续5年达到Ⅱ类。

以本质治污为核心,深入开展工业污染点源整治。完成涉磷企业分级分类排查2604家,新建“绿岛”5个。完成23个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评估,纳入工业园区限值限量管理企业联网实现应联尽联。全面完成41家城镇污水厂及658家纳管企业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现场调查评估,14家污水处理厂及518家纳管企业已实现分质处理。55家重点行业直排企业废水实现深度处理,流域2742个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吴江区累计淘汰低端低效喷水织机5.84万台,拆除低端落后涂层生产线148条。

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全力推动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完成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0万吨/日,建设污水管网525公里。建设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31个,完成建设面积103.1平方公里。完成1600户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城市区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84.9%,排名全省第一。

以源头管控为重点,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全面完成5亩以上池塘养殖底数调查工作,建立全市池塘养殖档案。推进高标准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7个,改造面积7834.7亩。推广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示范10.5万亩,建成14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5个省级绿色防控基地、15个市级绿色防控示范片,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被选为第二批百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基地。全市机插秧面积占比超90%,直播稻较上年控减6.19万亩,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以外源减量为关键,加速实施通湖河道整治提升。全面开展望虞河干流支浜溯源整治,编制“一河一策”实施针对性治理修复,目前52条整治支浜水质优Ⅲ类比例为90.4%。对107条通湖河道开展水质监测通报,启动实施东山、金庭40条通湖河道整治,东山、金庭95条通湖河道水质优Ⅲ类比例为92.6%。新建幸福河湖400条,累计建成2200条。

以生态保护为根本,稳步推进太湖生态修复扩容。开展太湖近岸带湿地修复,完成太湖生态岛湿地修复53.8万平方米。强化金墅港、渔洋山水源地“水下森林”长效管护,着力改善湖体“藻型生境”。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3个,生物多样性观测场站5处。2023年9月,吴中区“国家级湿地公园—苏州太湖三山岛湿地生态修复”入选省“最美生态保护修复案例”。10月,吴中区入选国家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镇江:重点断面水质全部达Ⅲ类

镇江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太湖治理共计作出三十余次批示,开展十余次调研,召开十余次会议。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设立市太湖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新一轮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定期听取太湖治理工作汇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全市新一轮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市太湖办建立例会制度,每周牵头调度工作进展,流域三地和市有关部门按分工履职,稳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

2023年,镇江21个太湖流域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为100%,7个上游关联骨干河流、重点支浜关键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为100%,6条出境河流水质均稳定达Ⅲ类标准。

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涉磷企业整治。印发实施整治方案,全年累计摸排企业973家,整治完成215家,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151家。积极推进未来产业,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丹阳市完成3家污水处理厂和80家纳管企业评估工作,完成编制实施方案。

生活污水全量收集。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成丹阳导墅污水处理厂扩建主体工程。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新建城镇污水管网12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20个。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开展高标准农田生态化改造4.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9万亩。2022年以来共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面积1.4万亩。建立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登记备案制度,推进养殖水质及尾水监测、尾水排口设置等工作。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完成82家养殖场巩固提升任务。2023年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同期削减1.8%。

流域生态环境改善。7条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全部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水质达标提升方案,围绕总磷达Ⅱ类要求,全力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纳入整治清单63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太湖治理,久久为功。2月27日,在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表示,未来将紧盯上游重点地区,加大治理力度,对太湖主要入湖河流、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开展水质提升整治,继续实施生态清淤,优化清淤方式,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不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持之以恒将《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打造全国湖泊治理的标杆。




文:李德超   朱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