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7月19日公布的“陕K神木环罚(2023)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因7年违规超产能生产,被处以罚款293.309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10日对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15年由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产能核定为1800万吨/年,2016年由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产能核减为1500万吨/年,2022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该矿生产能力由1200万吨/年核增至1800万吨/年后,陆续开展改扩建工程至2022年1月份。调取该公司2015年至2022年生产报表显示,该公司每年实际产量均超过1200万吨/年,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长期投入生产。2023年1月9日,经第三方公司核定,该公司将产能由1200万吨/年核增至1800万吨/年的总投资额为8380.26万元(榆镇北价评【2023】—0003号)。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类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93.309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滨河新区街道办事处红柳林村,法定代表人为张宏。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自产煤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大股东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