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为全面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辽宁省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以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为抓手,着力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路子。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正值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的第二个周期。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对沈阳市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和积累的经验做法进行了转发,供全系统学习借鉴。

邀请人民群众代表进行监督,全面打造社会治理格局

为充分体现社会监督员的代表性、引领性、权威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监督员公开招募、选聘及后续相关工作。社会监督员选取范围覆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相关人员等。

同时,在选聘过程中,优先考虑对沈阳地区经济贡献较大、守法程度较高企业的代表,确保每名社会监督员入选后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该局公开选聘省、市、区(县)三级社会监督员共180名,其中38名省级监督员中包含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成员31名,占比达81.6%,其余各级监督员包含优秀企业家、环保志愿者、劳动模范及沈阳“好人”等,履职能力水平得到全面加强。

建立制度机制规范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监督员职责、权利义务、组织纪律以及工作方式等,并将相应制度条款印制在聘书背面,保证监督员对相应制度规范做到熟知熟用。

与此同时,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开展破坏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系统内各分局先后4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定期组织监督员参与到各类履职事项当中。

此外,将监督员工作纳入执法工作考核及沈阳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有关赛道任务,强化末端责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考核机制,以月度跟踪和季度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分局监督员工作开展及信息报送等情况,集中进行赋分考核,并定期进行提示和通报,以评促做,发挥作用。

赋予社会监督员特别权利,着力整治营商环境问题

监督员有权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辽宁省及沈阳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反映企业、群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辽宁省及沈阳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等。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4321”监督模式。“4”即4个监督领域,包含现场执法、行政处罚、信访处理、文件制定;“3”为3个监督环节,涉及执法取证、案件审核、案件集体讨论;“2”是2个监督要点,包括行政职权行使和营商环境监督;“1”指1套监督档案,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后,有关要件经本人签字后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归档。

2023年以来,199人次的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57次、信访处理16次,参加听证会1次、案件集体审议16次、研讨交流6次、帮扶执法工作专题会议6次,参加行政调解及审批等4次。期间,生态环境部门累计收集监督意见建议40条,认真推进整改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与此同时,监督员走进企业,分行业、分领域,有针对性地参加日常环保帮扶和各类环保开放日活动,实地感受沈阳生态环境监管与服务工作的真实情况,倾听企业的真实诉求,反响强烈。

今年3月份,沈阳新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难题在沈阳市开展的“春风入千企”环保帮扶月活动中得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部门为企业节省在线设备‘利旧’及手工监测费用等不必要开支近40余万元,给企业带来了实打实的经济效益。

据介绍,该公司的环保专工姜洪强是沈阳市沈河生态环境分局选聘的区级监督员,全程参与了意见建议反馈、沟通协调、问题解决等各环节。3月11日,他与公司负责人一起向生态环境部门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

无独有偶,今年4月份,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的以“百姓入企 感受绿色生态造纸”为主题的环保开放日活动现场,省级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苏广林切身感受了沈阳营商环境处于持续优化的良好局面,有感而发......。

创新规范化执法监管方式,逐步形成惩处高压态势

据统计,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有400余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而监管企业行业多、执法范围广,立案数量大,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来说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同时在对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管方面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近年来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形成了特色执法监管模式。

向执法对象发放营商环境廉政监督“十项禁令”宣传单和带有举报电话的服务卡,对执法人员违反“十项禁令”的,赋予企业拒绝现场检查的权利。开展二维码监督,执法对象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评价模块,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聘请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社会监督员等多方提供的线索和证据链进行调查核实,视具体情况对涉事人和单位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逐步形成惩处高压态势,一定程度上更有效遏制一些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以及从根源上杜绝执法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形成综合监管效力,不断教育引导全体执法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为民,解决“不愿为、不会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实际举措护航营商环境建设,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环保力量。


文: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郭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