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统筹部署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安排,法规科专人负责线索摸排、案件指导督办,执法大队做好案件对接排查。

二是化线索核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环保督察、突发环境事件、行政处罚案件、涉嫌犯罪案件、特定区域案件、专项行动案件、投诉举报线索、上级交办案件、检察机关移送及其他线索渠道等十个方面开展线索自查,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从损害责任主体的溯源、鉴定的技术可行性及责任主体赔偿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案条件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三是化案件办理。牢固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全面实施重点案件督办工作机制,加强重点案件提前介入、督导督办、跟踪调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协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深化普法宣传。结合主题普法宣传以及“送法暖企”活动,广泛向企业、社会宣传普及生态损害赔偿政策知识和典型案例,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