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质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确保饮水安全,近年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积极推进五项举措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全力筑牢饮水安全屏障。
措施一:完善配套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制度
2018年7月1日,《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将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为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水十条”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2021年制定《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保护区有关标志设置、视频监控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目标,持续推进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障全市供水安全。根据目前进度,全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预计今年九月底完工。
措施二:加强巡查监控杜绝安全隐患
关键词:巡查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现场巡查,全面排查水源保护区内、水源地周边及上游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工业、生活、畜禽养殖等污染源和排污口。同时,创新执法方式,利用无人机航拍、360度全景摄像机等科技手段对饮用水水源地区域进行高点监控,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排查效率,筑牢“人防+技防”生态环境执法防线。2021年以来,无人机共航拍18次,航拍里程达597公里,覆盖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人员根据航拍情况实地核查,推动88个问题点完成整改;此外,企石镇运用高清摄像监控+广播组合设备,有效制止了一批在一级保护区内垂钓、破坏围网的行为。
措施三:开展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关键词:联合执法
为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2021年,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以及相关镇街等成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多次联合多个部门对水源保护区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审批规模、环保手续是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排放情况是否合规等,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完善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市公安局管控水源保护区通行路段、市水务局指导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清理整治等部门的重要作用,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对问题企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要求限期整治或责令关停搬离。
措施四:定期水质监测保障水质安全
关键词:监测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明确水质监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进行科学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建立水质异常响应机制,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及属地及时处置,以精准细致的技术保障和随时在线的执行力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范围内的水环境安全。2021年1月,日常监测结果显示清泉水库存在锰因子超标安全隐患,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马上组织属地排查水库周边环境问题和开展多次监测溯源工作。经分析,监测结果异常主要是由气温变化、降雨和地表径流所导致,排除非法排污的可能。有关部门因情施策,通过增设曝气池等措施,保证水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措施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意识
关键词:宣传
针对新条例出台,邀请市水务局、规划局、国土局等11个市直部门、各个园区管委会、镇街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以及近500名企业代表共同参与《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宣讲会,增强涉水企业自纠自查意识。持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布涉水源保护区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的思想认识。为预防在水源保护区进行游泳、垂钓等行为活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形成共同保护饮用水源的良好氛围。
(文/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