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龙大队(简称“洛龙大队”)使用无人机在自然保护地开展 “飞巡”执法实现常态化。

据洛龙大队一执法人员介绍,平常需要2至3天时间才能完成的地面巡查工作,借助无人机仅2个小时就可以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巡查效率。

通过“天眼”进行360度摄像、抓拍,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握自然保护地情况,便于发现日常巡查中不易发现的问题,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无缝隙。同时,无人机能够到达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的地方,解决了执法“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与传统巡检相比,无人机具有飞得高、看得远、查得清的优势,可以清晰地查看自然保护地内的植被和建设情况,有效解决了人工巡查耗时长、范围小、道路不通、死角无法到达等问题。

截至目前,洛龙大队运用无人机共排查可疑点位13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1起。下一步,洛龙大队将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实际行动,把无人机非现场执法作为常态化环境执法手段,采取不定点、不定时“飞巡”执法,做到检查无死角、全覆盖,守护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洛阳。


供稿人:张珂珂  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