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照片

【案例简介】

近日,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上蔡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洙湖镇前三里村的上蔡县一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查阅上述加油站的第二季度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报告,调阅检测当日监控视频时发现接受委托的河南某检测有限公司在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采样过程中下风向监控点位未设置在平均风向轴线两侧,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标准化HJ/T55—2000标准》的规定。

违法照片

【查处情况】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第八条第一项第一目的规定,河南某检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后果。经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上蔡分局决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照片

案件启示

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环境数据造假为新的主攻方向,通过查看检测报告,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溯源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查过程中发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的违法事实。上蔡分局以事实为依据,全面、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主观过错以及整改情况等,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也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此案中虽然不予处罚,但是也给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敲响了警钟,环保服务机构需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时刻守德、守规、守法,规范、公平、公正的开展检测业务,切实履行好污染防治和自证守法的责任,方能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

文: 张素敏 黎 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上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