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生态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太原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介绍关于太原市“一泓清水入黄河”攻坚行动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太原市相继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2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优秀城市”和“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称号,娄烦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杏花岭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3年1-12月,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6.8%,重污染天数比例0.27%,综合污染指数为4.95,同比下降2.8%。六项污染物浓度有3项同比下降,分别为:SO₂、PM2.5、PM₁₀,其中SO₂、NO₂、CO达二级标准。污染负荷从大到小依次为PM2.5、PM₁₀、O₃、NO₂、CO和SO2

10-12月“秋冬防”第一阶段,太原市区优良天数76天,优良率为82.6%。综合污染指数为5.23。六项污染物浓度有2项同比下降,分别是:PM10和PM2.5。SO₂、CO、O₃三项指标达二级标准。污染负荷从大到小依次为PM2.5、PM10、NO2、O₃、CO和SO₂。

2023年1-12月,全市地表水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再次达到100%,超额完成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3.3%的省级考核任务。其中,汾河水库出口、上兰国考断面为Ⅰ类,李八沟国考断面为Ⅱ类,迎泽桥、河底村、韩武村国考断面为Ⅲ类。六个国考断面连续两年达到Ш类水体,4个省考断面均达到考核要求。

2023年,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地块共44个,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已全部落实到位,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对2023年新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4家企业,全部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同时对20家关停企业优先管控。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对尾矿库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受污染耕地所沿水库的底泥等重金属污染进行排查,为全市耕地安全、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2024年,太原市锚定空气质量“退后十”和“一泓清水入黄河”两大目标,持续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深入推进“无废城市”“气候投融资”“碳监测”“碳达峰”四项试点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督察监管执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加快推进美丽太原建设实践,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文:张琴  郭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