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促进以案练兵、以案说法,有效提升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办案水平,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倒逼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温县某电镀加工点超标排放含铬废水被查处是其中一例。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25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温县黄庄镇前张庄村附近一个废弃养猪场内存在一个非法电镀加工点。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该电镀加工点位于温县黄庄镇前张庄村林黄路口,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现场有电镀生产设施电镀高频逆变器和电镀槽各一个、已电镀完成的镀件。该加工点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清洗镀件产生的含铬废水。该加工点将含铬清洗废水直接倾倒至厂房门口的无任何防渗措施的沟渠中。

对该加工点倾倒、排放的含铬清洗废水和沟渠内的土壤取样检测发现,废水总铬浓度为176mg/L,沟渠内土壤铬含量为72mg/L。废水总铬浓度超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1.0mg/L)175倍,远超3倍以上。

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该电镀加工点排放、倾倒含铬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三倍,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于2021年5月19日将该案移交至温县公安局进行进一步侦查。

案件启示

本案线索来自群众举报。一方面,说明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另一方面,说明任何环境违法行为,无论手段多么隐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本来调查过程中,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及时对违法现场进行取样,锁定了含铬废水超标排放的证据,同时对沟渠土壤含铬量进行检测,证明该加工点污染环境的事实,从而精准有效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文 | 胡志杰 王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