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协同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政策上做加法,创新环评管理模式。印发《阜阳市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实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两项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优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推行开发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实现环评文件编制时限、费用“双压缩”。谋划生成一批环境治理“绿岛”模式项目,以专业化治污促企业达标排放,有效降低治污成本,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流程上做减法,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环评审批流程,实行受理与评估同步。优化环评审批方式,对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37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实行即来即办,受理当日完成审批。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调度清单,将审批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存在问题和企业诉求,定期调度、动态更新,以最快速度完成环评审批,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三是服务上做乘法,精准服务纾困解难。深入开展“环企直通车”行动,在全市精心挑选100家有环保服务需求的企业,作为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帮扶对象,通过走访调研、上门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细致梳理企业诉求,从快从优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重大环保问题。2023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走访企业306家次,梳理企业诉求161条,办结158条,办结率98.1%。

四是监管上做除法,坚持力度温度并举。制定《阜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27类轻微违法违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容错免罚,给予企业改正机会。2023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先后对8起违法违规行为轻微案件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64.387万元,形成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温度”兼顾,监管效果和企业效益共赢的良好局面。


供稿单位:阜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