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亓伟扬表示,聚力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第一等”营商环境,切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亓伟扬说,今年以来,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和赣州市委、市政府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围绕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创新优化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实施环评改革试点、强化污染物总量指标保障、切实保障企业安静生产、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12条具体举措,聚力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第一等”营商环境,切实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环评源头防控,加强环评机构监管,组织召开辖区内环评单位提醒会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强化服务保障,全力助推项目建设“加速跑”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决落实“三服务”机制,市局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入企业,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工作推进会、政企圆桌会等转办的重大项目环保问题诉求,1-6月,累计开展“三服务”活动82次,解决问题167个。支持全市19个开发区开展调区扩区,其中14个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的技术评估或审查。建立市、县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服务清单,将2024年省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八大行动”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定期调度,目前已推动70%的建设项目完善环评手续。1-6月,全市共环评审批项目263个,涉及总投资额437.72亿元。同时,推动实施污染物减排工程,深挖减排潜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开展“三服务”活动

推动提质增效,全力打好环评改革“组合拳”。积极对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推动深赣合作共建产业园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纳入全省环评改革试点,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登记表免于备案、报告表“打捆”审批等环评改革工作。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批必备材料中,取消各类环境执行标准确认函和下游最近取水口证明文件,取消非六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金属总量指标确认。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在不新增用地、不增加产能规模、不变更产品方案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情况下,豁免技改项目环评手续,变更内容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常态化开展环评豁免管理、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评容缺受理、降低环评编制等级和编制费用等环评改革,1-6月,全市累计豁免环评管理项目138个,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48个,实施环评容缺受理项目10个,共计为全市39个企业节约费用100余万元。

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流域环境状况进行非现场检查

优化执法方式,全力护航守法企业“拼发展”。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市政府保障企业安静生产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统筹各项执法检查事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检查模式,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执法设备和非现场监控平台等手段对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制定并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环境事故、信访投诉等情况,对排污单位进行分级分类,将环境风险低、信用等级优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选择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监管,截至目前全市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173家。

包容审慎监管,全力营造执法环境“有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全面执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等4个事项清单。对符合轻微不予处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出不予处罚决定,1-6月,全市共对20起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共计354.89万元。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鼓励企业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公开道歉及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替代部分行政处罚,进一步发挥柔性执法警示教育作用,1-6月全市共计受理10件企业公开道歉承诺申请。

“下一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力做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两篇文章,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亓伟扬如是说。


图文: 钟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