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郑文育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唐正 、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四级调研员朱荣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成立方案编写组,在开展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极端天气气候灾害情境下应急管理、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等适应气候变化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科技厅、江西省财政厅等27个省直单位的意见,17个省直单位联合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明确了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基本确立;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基本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行动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14项重点任务。第一个方面,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和风险管理,包括“完善气候变化监测网络、提升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观测预警能力、加强气候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加强灾害应急能力建设”4项重点任务。第二个方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气候适应能力”2项重点任务。第三个方面,强化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敏感二三产业领域的气候适应能力”5项重点任务。第四个方面,提升重点区域气候适应能力,包括“提升鄱阳湖和长江岸线区域、南昌都市圈战略区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气候适应能力”3项重点任务。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能力建设、拓宽筹资渠道、提升技术水平、开展试点示范、引导公众参与、深化合作交流等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的印发实施,对于增强江西气候韧性、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防范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不断建立完善江西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协调机制,推动方案落细落实,及时评估适应气候行动工作成效,总结阶段性工作进展;持续推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不断深入,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全面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影响,切实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与媒体合作,进一步加大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知识普及,为气候适应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李琦 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