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今年10月,按照安阳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由大气、监控中心、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执法工作组,选取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砖瓦窑行业、水泥行业、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进行“一证式”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龙安分局执法人员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排污许可管理情况、主要生产设施情况、在线等60余项进行逐一核查,执法人员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对等方式,重点对大气、水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数量,污染物排放种类、去向,固危废处置、台账等内容进行逐一检查,现场告知企业检查结果,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充分讲解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帮助企业查准“病因”、对症下药,真正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
通过排污许可“一证式”专项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流程,强化了执法人员对排污许可管理涉及的法律知识的掌握,夯实了企业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龙安分局将持续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强化排污企业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企业环境意识,按证排污,着力推进《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全面落实。
(文│王志文 徐 萌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