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打击力度,深入贯彻生态环境部“两打”专项行动精神,优化永康市企业发展环境,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形成“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行刑联动、无缝衔接、深挖彻查、从重查处”的处置模式,不断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整合多方力量,畅通行刑衔接,提升跨区域联动效能,构筑打击危险废物的坚强屏障。
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调查取证片刻不歇
2021年8月6日上午8时左右,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接到网格员举报“永康市西城街道某村有不明固废倾倒”,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发现该村东侧的一池塘边的空地上,停有一辆红色的“大运”牌货车,车上无人,车辆翻斗处于倾倒状态,车上有大量装有污泥状的泥土的编织袋和约20只废油漆桶和1袋废油漆渣,其中部分编织袋已倾倒地上。经称量,现场已倾倒的泥土为7.390吨,未倾倒的泥土为7.635吨、废油漆桶和废油漆渣为90公斤。经鉴定,该车运输的污泥状泥土属于危险废物。
执法人员查看危废倾倒现场
二、行刑联动、无缝衔接,团结协作汇聚合力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公检法部门提前介入,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协同办案,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置、证据固定,充分发挥行刑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各司其职同步推进,司法联动成效明显,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专案小组通过“永康市工业固废精密智控预警平台”对该车辆危废进行溯源,最终锁定该车辆上的危废为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污泥。经调查,谎称可代表兰溪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吕某某曾凭相关资质复印件上门联系可委托处置危险废物,8月5日,该公司未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就将仓库内污泥交由其同伙王某某处置,并倾倒于永康市西城街道某村。
专案小组召开商讨会议、组织联合执法
三、抽丝剥茧、深挖细查,斩断非法牟利链条
专案小组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发现王某某等人存在团伙作案动机,迅速开展联合深入侦查,发现王某某等人以合法处置为幌子,多次转移、违法倾倒危险废物从中牟利,且连同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在内的12家公司均存在只签订简单处置协议未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将危废交由王某某等人处置的行为。为此,专案小组多次分赴金华兰溪和江西弋阳开展跨区域调查,发现王某某等人曾于2021年7月数次从兰溪两家企业(兰溪某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装运废油漆渣、废油漆桶、污泥等物运到江西弋阳倾倒填埋,经现场挖掘称量,共计危险废物48余吨。
执法队副队长周卓带队前往江西弋阳对填埋危废进行挖掘和采样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兰溪分局先后对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未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联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分别处罚款10万元;2021年8月13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永康市公安局当天予以刑事立案,先后对王某某等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逮捕5人,取保候审4人)。
四、启动程序、执行赔偿,紧盯生态修复“后半篇”
有效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求污染者承担起生态损害责任,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2022年3月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与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乙方作为永康市西城街道某村环境污染事件的当事人,除主动履行义务、承担涉案危险废物的清运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合计43087.5元外,自愿追偿人民币20000元整,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启动,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困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达标排污。
违法犯罪无孔不入,本案的犯罪分子打着合法处置危废的幌子欺骗企业,做着非法处置的恶行。王某某、吕某某以“多面人”的身份游离在危废处置单位和产废单位之间,在产废单位面前,他们假扮是“有资质处置单位的业务人员”,在危废处置单位面前,他们又是假扮“产废单位”,实则对回收的危险废物进行了非法处置。
下一步,永康市将以该案件为借鉴,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工作,做好指导服务,杜绝类似受骗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持续保持严打非法处置危废高压态势,一经发现必查处到位,势要斩断非法处置危废的牟利链条。
(文/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董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