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铜仁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构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主动磋商、司法保障,信息共享、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体系,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改革工作部署有力。2018年,铜仁市结合地方实际出台《铜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面实行概括授权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意见》。

强化部门联动,工作合力有效形成。建立案件线索筛查机制,重点从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等渠道中筛查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案件线索。出台了《铜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举报纳入了奖励范围。部门联动有力,使案件从调查、磋商到司法确认等程序均有序推进,办理的质量、效率取得了重大突破。2021年,由铜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了1件畜禽养殖行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合力已有效形成。

强化案件办理,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截止到2022年,全市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件,其中,9件已完成赔偿和生态修复工作,2件正在开展鉴定评估。2023年,全市有6家涉锰企业正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初步调查工作。同时,突出典型案例,其中由铜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办理的“铜仁市江口县某市政工程公司‘3.2’柴油泄露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这是一起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生态环境损害政府索赔案件。

来源:铜仁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