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监管能力提升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明确全系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余正琨主持会议,厅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IMG_256

余正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监管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强化协调联动,切实扛起牵头部门责任,加强与各级财政、发改、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的主动对接,同时强化系统内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方案落实的强大合力。要依法依规推进,抓紧研究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对设区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奖补规定等制度,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李军强调,《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系统关心厚爱的充分体现,是全系统践行职责使命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清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的重要意义,把文件的出台作为全系统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宝贵契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要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队伍精干、装备精良”,统筹推进“五化”建设,加快建成“六大体系”,力争“十四五”末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要切实推进《三年行动方案》的落细落实,以制度和机制为保障,以分层分级督导和科学合理考核为抓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IMG_257

会上,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杨鹏解读了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市县生态环境局、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厅领导、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厅各处室、省监测中心、厅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