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通过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两书同送”制度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条件、申请信用修复提交材料等信息通过《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的方式告知企业,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2023 年11月24日,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冶溪镇一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2.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该行政处罚信息将于 7 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同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宜环(岳)信修告〔2023〕1号),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同时明确信用信息修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对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对照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进行立案处理,适用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批评教育、监督帮扶、约谈等措施,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促进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9月22日,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移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监管信访问题线索的函》,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于9 月25日对开发区一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填报排污登记表,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报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规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环境违法,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于2023年11月7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宜环(岳)不罚〔2023〕1号),并于当日送达。

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

每季度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进行摇号,随机抽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于没有抽取到的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影响,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度,录入“双随机”管理系统的企业共80家,全部按照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笔录上传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系统”平台。

四、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全面疏理全县企业现状,对于排污量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列于“正面管理清单”。定期对外发布、公示,同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列于“正面清单”企业一般不进行现场检查,激励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2023年度,列入“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共20家,全部没有进行现场检查。


文:安庆市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