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下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赣北专员办主任罗盛金出席并介绍、解读《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傅行家,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万祥裕,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邹新分别对《条例》的出台背景、过程、内容作了介绍,并就大家关心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江剑平主持新闻发布会。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江西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大气污染宣战,以不可动摇的定力保卫蓝天。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将在12月1日在江西省正式实施。

针对《中国环境监察》杂志社工作人员提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繁多,涉及的部门也很多,如何才能实现有效监管的问题时,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巡视员万祥裕介绍说,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的联合监管工作,《条例》一是明确了非道路移动的范畴,形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条例》坚持政府主导、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共同防治的原则,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同时也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利、采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原则,对管辖领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既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又要“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二是统一建立了管理系统,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量多面广、涉及监管部门众多的特点,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管理的“三统一”原则,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在系统中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政策、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油质量标准、登记信息、监督抽测及达标排放等内容,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各相关部门登录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可查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和排放达标情况,为日常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三是省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编码登记,明确身份,实现一机一码。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获得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现有的尚未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向就近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供登记信息。江西省每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拥有唯一的环保登记号码;环保登记号码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各机械所有企业或个人应及时将“环保登记号码”采取悬挂、粘贴或喷涂的方式置于机械显著位置,并妥善保管“环保信息采集卡”,随车携带,以备后期查验。 


(图文/周娇 谭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