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湖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会上通报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指出了4个方面14类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第一时间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从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污染36个、大气污染2个、土壤污染8个、生态破坏8个、其他问题12个;从整改责任来看,涉及17个市州25个省直单位。省整改工作专班会同各地各单位编制形成“1+1+1+N”的整改方案体系,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在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12月底,计划2022年完成整改的3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其它27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103件,已办结3026件,阶段性办结77件。
为高效务实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动员会,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整改推进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促进整改工作。省政协围绕长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连续性专项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机关稳慎精准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责任追究。
同时,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解决问题。针对督察反馈的湖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省水利厅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全省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完成洪湖等五大湖泊退垸还湖245平方公里。武汉市建成江夏区法泗、安山、山坡等三个街道污水处理厂,开展岸线综合整治,斧头湖水质改善明显。针对督察反馈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偏低等问题,省经信厅印发《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规程,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超过50%年度目标任务。针对督察反馈的生活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问题,省住建厅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2022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5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1265公里。针对督察反馈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繁重问题,宜昌市针对1973个入河排污口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180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率91.2%,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会上强调,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至关重要。为统筹推进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与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办理,组织开展中央督察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实行“一案三交”,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结率。自2022年7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和点赞。例如,群众反映武汉市汉阳炼钢厂冷却池地块长期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经过反复调研、听取群众意见,武汉市多措并举,将这块荒地打造成生态优美的张之洞体育公园,周边数十个社区的数十万居民直接受益,开园1年多以来,公园已累计接待游客超过100万人次。
下一步,湖北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一是统筹推进督察整改。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强定期调度和检查督办,统筹推进中央、省级督察和长江警示片问题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组织开展省级督察。按照中央规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23年组织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省各地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内容,同时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和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等方面开展督察。三是严格整改验收销号。制定完善省级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建立“定向督办、定期交账”工作机制,规范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责任、标准和流程。四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印发《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会议由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学龙主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开文,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涛,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陶维号,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颖出席会议。
文:李斌 刘佳圆 摄影:张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