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某砖厂上诉案件庭审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本次庭审案件主要涉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依法防治大气污染,是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湖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守护好三湘大地的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大气污染问题,出台了《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在全国率先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出台《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以法治保障助力美丽湖南建设,“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参加庭审旁听活动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场“零距离”以案示法的普法公开课,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活动,更加深刻地学习到法律法规在实务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有助于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污意识,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建设。

文/图 白会平

作者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