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主基调。禄丰分局严格执法监管,主动做好服务,以推行“六项机制”为基础,对生态环境问题做到早发现、事前提醒、及早纠偏,坚决贯彻生态环境无小事的理念。
一、事前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禄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过程中,采用“送服务+送知识”多元并举的方式,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讲解,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将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
二、事前提醒
禄丰分局严格落实“放管服”要求,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企业易发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事前梳理,下发“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告知书”,作出提醒,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构建“以案释法”长效机制,不定期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召开“以案释法”工作会议,精选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涉大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解析,结合典型案例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环保守法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进行剖析,对常见违法行为、易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引导参会企业增强环境守法意识,形成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
三、事发预警
以日常监管工作为依托,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尚未构成违法的行为,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及时消除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要求企业在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促使企业从“要我环保”的思想转变为“我要环保”的思维,引导企业由被动治理转变为主动治污。
四、执法督办
坚决贯彻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建立相关的检查台账资料,督促企业对照整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做到该罚必罚,坚持严管严查理念,调查过程始终秉承依法、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的企业均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给予环境相关法律的普法教育,体现了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处罚精神,同时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的帮扶,也是生态环境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能够鼓励和引导企业及时改正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仅是对企业的重要警示,更是为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对发现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调查。
五、验收销号
长期以来,禄丰分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隐患为契机,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坚决执行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原则,在期限内对问题和隐患进行验收销号。一是坚决执行严把验收关,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优势,为企业整改工作把好关,严防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二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要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回头检查
坚持“回头看”的工作方式,杜绝“一罚了之”,定期组织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开展复查,逐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销号不反弹,同时要求企业主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自我排查,补齐环境管理短板,巩固整改成果。
文: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