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合肥市长丰县辖区内蒙城北路改扩建项目涉及的五湖大道-张瓦屋工程、张瓦屋—圈椅地工程、圈椅地—戴牌坊工程、戴牌坊—胡卢湾工程、胡卢湾—甄圩工程、甄圩—杜罗路工程6条一级公路 “打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顺利通过环评审批,成为长丰县首个“打捆”审批项目。“6个道路项目编制一本环评报告一同办理环评审批,从着手办理到拿到批复,用了不到1个月时间,‘打捆’审批,速度快了,费用少了。”拿到环评批复后,项目负责人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建设投资落地,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主动向辖区内企业宣传环评“打捆”政策。

在了解到蒙城北路6条一级公路,项目类型相同、工艺相同,环境影响简单的情况下,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议开展“打捆”审批,并做好环评“打捆”审批全过程的政策帮扶和跟踪指导,项目顺利取得环评批复。

经初步测算,与6条道路单独编制环评报告、单独办理环评审批相比,可为企业节省时间2个月,加之后续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等业务流程相应亦得到简化,共计可为企业节省费用约30余万元,真正实现了审批时间再缩短、环评费用再压缩,企业负担再减轻。

下一步,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继续探索完善环评“打捆审批”模式,积累经验,谋求突破,形成完善的环评“打捆审批”机制,让环评“打捆审批”成为服务项目落地的“加速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绿动力”。


(文: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   孙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