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党的建设统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统筹推进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效能建设、规范化建设,加强业务学习,突出实战实效,执法队伍凝聚力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实战砺精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检查企业439家,抽查情况全面公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行业、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开展涉VOCs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清源”行动等8项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做到“快速立案,严格审核、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22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件,处罚金额351.3236万元。在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双打”专项行动中,发现某建材企业涉嫌污染源在线数据造假,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此案被列入山东省2022年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帮扶促提升,持续优化惠企便企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建立并实施执法帮扶、执法监督正面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差异化执法、送法入企系列工作制度。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企业帮扶活动100余次,企业治污能力不断提高;将32家企业纳入执法监督正面清单免于现场检查,通过在线监控、智慧用电监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对清单内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符合8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依托企业环境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执法,加大对环境信用“红标”“黄标”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与企业签订承诺书300余份,压实企业环保责任;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发放服务手册1000余册。
科技提效能,聚力抓实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实现科学高效的环境管理和精准溯源,全区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66套,共涉及180家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厂;安装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3个、主干道道路扬尘监测站41个、河流断面监测站3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快速调度指挥,为环境监管、应急提供技术支持;对排污许可管理企业开展了自动监控设施扩面工作, 2022年,75家企业新装、联网各类染源自动监控设施90套,58家企业安装PID、PM10无组织监控设施78套;完成废水自动监控设施改造,保障现场端视频监控联网,全区22家废水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均完成自动标液核查和混合采样器改造,开展流量计校验,实现超标自动留样;全区109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视频监控安装联网,联网率实现100%,保障了监控数据真实。重要管控时段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用电监管系统,督促全区7家火电、水泥企业严格落实协商减排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21年同比日均减少553.68kg,污染物减排15.94%。
文:翟纯香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