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在办理一起涉嫌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时,执法人员综合运用智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电脑信息技术等手段,综合取证,最终将案件查实、定案。
这家从事广告写真喷绘业务的公司,拥有各类彩色喷绘打印设备28台套,正常使用的20台套,配套安装UV光氧+活性炭吸附工艺废气处理设施。该企业在2月15日上级督导帮扶中,被指出存在光氧灯管损坏严重、活性炭更换不及时等问题。
2月17日,高新区执法大队接到问题转办后,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在取证过程中,企业坚持声称,2月15日以来,车间一直未生产,此期间修复了光氧灯管、更换了活性炭,目前设施恢复正常,不存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在调查询问时,企业依旧只承认对设施管理不善,不承认有生产活动。执法人员通过调取企业智能用电监控、生产车间视频监控和生产设备电脑生产记录等,固定了企业生产证据。该企业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再进行辩解,承认了违法行为。
近年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推进智能用电监控、视频网络监控、在线自动监测、道路遥感监测等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织就了预防环境违法行为的立体网络,实现了从大数据预警、超标线索收集,到锁定具体企业、固定违法证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文:于志鹏 河南省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