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南县逐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联动配合,紧密结合“利剑”行动,在行政执法、刑事立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非诉执行等领域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多角度、多维度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接到群众举报“在衡南县宝盖镇樟树村有人非法焚烧不明物体”后,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与衡南县公安局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通过分析研判,多方调查,固定证据,会商案情,认定犯罪嫌疑人罗某军焚烧物料的行为符合《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严重污染环境情形,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衡南生态环境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衡南县公安局进行调查。目前该案已被衡南县公安局森林公安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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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焚烧危险废物案件现场

衡南生态环境分局收到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衡南县阳辉牙科诊所、衡南县大众牙科诊所、衡南县三塘镇自立口腔医院使用射线装置CT机,但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3家牙科诊所进行了现场检查,锁定违法证据,同时将检查情况通报给检察院,共同会商案情。针对3家牙科诊所违法主观性不强,属于初次违法,且案发后主动整改,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未造成环境危害等情况,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3家牙科诊所不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3家牙科诊所都已按规定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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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三塘镇自立口腔医院

2022年4月19月,衡南生态环境分局将衡阳松叁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案件移送至衡南县人民法院申请非诉执行。4月21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0422执459号执行裁定书,同时组织衡南生态环境分局与衡阳松叁建材有限公司调解沟通。考虑到目前该公司存在经营困难的实际情况,衡南生态环境分局与衡阳松叁建材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商定罚款分期缴纳。目前,该公司已经缴纳第一期罚款贰万元整。

移送现场照片

案卷移送现场

衡南生态环境分局守护的是衡南的青山绿水,守护的是衡南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守护的是地方政府为民谋事的良好形象。环境保护是要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长期工程,是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发力、共同坚持的民心工程。衡南生态环境分局以为民谋福、不负人民的政治担当,以舍我其谁、不辱使命的责任担当,为守护衡南青山绿水砥砺前行,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衡南落地生花,让“利剑”行动在衡南落地见效,为建设美丽衡南幸福衡南贡献衡南生态环境力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筑牢衡南生态环境安全基础。


(文图/ 倪颜军,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