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府检联动”工作座谈会,双方围绕进一步落实“府检联动”机制,规范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加强刑事司法、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执法处、土壤生态环境处、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指出,近年来,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多发,在联动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追根溯源困难、取证较为困难、行刑反向衔接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案件全流程跟踪督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环境违法案件得以严肃处理。

座谈会强调,第一,要注重协商研讨,完善专项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加强工作交流,明确协作任务和重点事项,以联合挂牌督办等形式推动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加强执法司法联动,通过专项督查等形式,联合排查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线索,推动形成一批联合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注重线索移送,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完善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的规范性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创新机制体制,做到常态常治;畅通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渠道,确保及时移送、分批移送案件线索,并强化对线索的分析、研判、处置和反馈。加强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协作配合,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检察机关能依法提前介入,做好调查取证、证据固定的引导工作。对于影响重大或可能引起重大舆情的案件,及时相互通报,将公益损害降至最低。对于整改完成的及时组织现场回头看,确保问题有效解决。持续完善“环保+检察”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属地问题解决。第三,要注重双向互动,完善常态沟通机制。加强人员交流和业务知识互动培训,形成定期的常态沟通机制,借助人才交流协作机制发挥专业优势,促进业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联合选编发布联合治理典型案例和生态环境保护守法宣传等活动,宣传政策法规,促进遵纪守法,做到以案促改。

据介绍,2020年以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不断落实“府检联动”机制,牵头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8大制度机制,有力提升了办案质效。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公安厅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简称“两打”),查办“两打”案件27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4起,收集联合办案典型案例5个,意见建议57条,累计发布“两打”典型案例20余起,进一步指导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大数据监管、“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坚决查处造假不法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责任承担方式、损害修复机制等配套制度,截至目前,共办理191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额合计约3.28亿元。



文:翟正彬  王留伟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