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4年工作日第一天,湖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务服务上主动服务前移,开局即加速,组织召开梅山灌区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协调会。

会议由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彭石民主持,娄底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梅山灌区指挥部、灌区公司、环评机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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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灌区工程建设项目是一处以灌溉为主,结合乡镇供水,兼顾水生态环境改善等综合利用的民生水利工程、乡村振兴工程,设计灌溉面积64.99万亩,改善供水人口55.35万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资水流域综合规划》《湖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重要国省规划。项目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流域保护区、水产种殖保护区等多个环境敏感区,环境制约因素多,环评需要论证解决的问题多,许多问题需要部、省支持并予以解决。

会上,彭石民同志通报了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就梅山灌区项目环评有关制约因素汇报的对接情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明确支持梅山灌区项目建设,并协调生态环境部听取梅山灌区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生态环境部听取汇报后,支持梅山灌区项目在流域规划环评过程中按解决流域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试点项目开展建设。

会上,听取了指挥部、灌区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所开展的各项前期工作,环评机构汇报了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情况。娄底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就项目环评受理审批需要提交的资料、审批时限、报告书质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彭石民同志要求:一是按3月10日出具环评批复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行审科将项目审批需要的资料、责任单位、资料提交时间等列出清单发各责任单位。二是项目报审前需提供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生态保护红线、水产资源保护等相关意见。三是环评机构在报告书中对流域规划符合性做出专题论证,报告书入窗审批前要加强内审,提高报告书质量。四是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为项目建设落地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文图/ 欧阳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