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时段是废弃油污、喷漆作业、臭氧等因素挥发性有机物影响空气质量高发期。为深入推进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6月初起,双流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持续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排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立案调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7起。
双流区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杨志成(左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付勇(右二)率队执法检查现场
此次行动,通过制定方案、召开专项动员会、成立工作组实地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治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整治任务的有序推进。重点检查企业能否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实际经营范围是否与备案内容一致、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立独立密闭危险废物贮存间,贮存间地面是否硬化并做好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等内容。同时,针对部分维修经营者法制意识较为淡薄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企业提高认识,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执法检查现场
6月25日,双流区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杨志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付勇率队,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深入东升片区维修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6家涉嫌未经备案从事机动车经营业务问题,整治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拒不改正的,将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据双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付勇介绍,下一步,双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对前期发现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加强帮扶指导力度,巩固整改落实,确保已整改问题不死灰复燃、反弹回潮。同时,将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落实常态管控、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执法监管、督促,引导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好环境保护措施,提升维修服务质量。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起到示范试点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和满意度。
供稿:双流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