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6人次,处理环境信访投诉500余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4起,推动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其中,PM2.5浓度均值从2019年的3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1年的24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20%……”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垂改答卷。

近年来,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紧抓垂改机遇,探索实践“局队合一”管理模式,建立健全“1+4”运行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实现全员一线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美丽生态。

实行局队合一,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地处赣中西部的安福县,煤、铁、钨、地热等资源丰富,是江西省矿业大县,拥有矿山类企业130余家,重点涉气企业53家,砖厂、修理、水泥等重点监管企业近600家。

“安福县环境监管执法任务非常重,但在两年前,全县仅有12名执法人员,‘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明坦言。

如何解决新形势下环境监管执法不匹配的问题?“实践证明,‘局队合一’管理模式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盘活执法资源的有力手段。”李明一语道破“局队合一”的好处。

2019年9月,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以深化垂改为契机,在不突破现有机构编制的前提下,统筹整合局机关、监测站、执法大队的编制资源,探索实践“局队合一”管理模式,实行局长、大队长一肩挑,推动分管领导及股室人员全部下沉一线执法,执法队伍迅速“扩编”壮大。

李明表示,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有效压缩了指挥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调动全局各要素积极服务、服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建立“1+4”机制,推动全员一线执法

何谓“1+4”运行机制?李明介绍,就是打破体制壁垒,对局机关内设股室进行重组优化,设立“一办四股”,即党政办公室、行政服务股、环境监测股、污染防治股、综合协调股,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将全局人员合理安排到相应股室,保证每个股室至少有一名执法人员和一名监测人员,推进行政业务与监管执法深度融合。

根据“1+4”运行机制要求,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分管领导+股室+片区”的执法联系机制,将全县行政区域划分为四个执法片区,每个片区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业务股室,包干负责片区环境监测、执法、信访调处工作,实现全域监测、全员执法。

李明介绍,“1+4”运行机制,打破了股室、人员分工限制,一线执法人员从原来的12人猛增到现在的28人,形成个个是执法员、人人有执法任务的生动局面。

倡导马上就办,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近日,开会回来的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义纲还没走进办公室,就迎来了两名来访群众,反映县城某汽车修理厂喷漆气味扰民问题。

王义纲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带两名片区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执法检查,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汽车修理厂更新环保设备。

从群众来访到调处完毕,王义纲他们只花了一个多小时。行动快、效率高,赢得了来访群众的高度赞扬:“环保局的干部作风好,肯办事能办事!”

近两年来,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聚焦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大力推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和“一线工作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工作效率。

同时,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考核权重,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群众评议等形式进行考核问绩,强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筑牢执法干部管理安全防线。

“下一步,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局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建成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李明如是说。

(文/刘茂林 曾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