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科技赋能执法监管工作,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多次到地方调研指导,为各地探索科学执法新路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贵州省抢抓机遇、积极探索,将科技手段应用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提高执法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实现“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

整合信息系统平台,融合打通执法监管数据

按照环境管理“一张图”、执法监管“一张网”的构想,基本实现执法信息数据共融共享。

打破数据壁垒。以环境质量数据库、污染源数据库、生态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生态环境数据中心“三库一中心”总体架构为载体,与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办案宝等执法监管系统进行整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门户、统一污染源代码,打通系统间的数据通道,构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无缝共享、迭代更新。该项目入选了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优 秀案例。

抓取关键数据。创建生态环境大数据“驾驶舱”,汇集“三线一单”、污染源、在线监控、超标督办、移动执法、行政处罚等功能模块,将环境质量、污染源信息、环境风险源管理、建设项目审批等数据全面整理分析,以可视化方式进行动态展现,最终形成执法监管基础信息一张图。执法人员一图全览全省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情况,初步研判生态环境问题和所在区域;一键查询特定区域污染源分布、企业信息及排污情况,为执法监管提供精准指向。

集成移动应用。开发生态环境数据“黔环宝”App,集成了环境质量、三线一单、污染源等15个App,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中,仅需打开一个移动端应用即可查询当地环境质量、污染源企业信息等数据,基本实现“业务一网办、数据一键查”。目前“黔环宝”App汇集3727名用户,2023年共计登录88064次,系统应用成效显著。

完善智能监控体系,深入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

开展好非现场执法监管,基础是装备建设,重点是数据管理,关键在现场执法,成败在证据应用。贵州省围绕这个理念,进行了积极探索。

建体系。制定《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实施, 提出“由污染物排 放自动监测设备、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备和监控信息管理系统构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理念,厘清了生态环境部门对自动监控管什么、怎么管、建什么、怎么用的问题。配套印发《贵州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及《贵州省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监控设备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对自动监测设备数据负责、生态环境部门对现场端监控设备数据负责的分工模式。全省984家排污单位安装智能监控仪1226台、智慧门禁1189套、摄像头2349个,铺设有线传输网络1300余条,初步构建了全省污染源智能监控体系。体系建设成果被评为全国智慧环保创新十大案例,相关项目被评为全国重点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示范工程。

立机制。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入选了2023年省委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抓手,初步形成了“问题发现、数据审核、任务发布、现场调查、立案处罚、省级跟踪”为主线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省监控中心开展网络巡查,综合分析监控平台超标数据、异常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形成问题线索及非现场证据并推送市县。属地组织执 法人员现场调查,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省环监局与监控中心建立协作机制,定期调度研判,重点问题由省级现场核查,形成闭环机制。2023年,省级利用监控平台人工筛查企业490家次。

强管理。推行重点排污单位运维电子台账制度,启停运、校准、故障等信息实行电子化,运维人员通过手机应用程序记录运维工作时间、地点,对重要运维步骤进行拍照留痕,运维电子台账与智能监 控仪采集的视频信息等在监控平台关联,自动进行 分析和判断,大大减少了排污单位主观造假的动机。 同时,监测数据、参数设置、仪器状态等数据全部直传生态环境部门智能监控仪,不再经过工控机处理后上传。传输模式也由模拟量传输改为数字传输,铲除了内置作假软件、模拟假数据上传、直接修改参数等造假滋生的土壤。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总结历来执法经验中的造假、异常数据特征,构造异常识别算法模型,排污单位一旦有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立即形成异常数据、设备参数变化、人员操作视频等信息组成的违法证据链并报警。

抓应用。一方面,加强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制定《贵州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备运维管理制度》《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平台运维管理制度》,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安装、运维管理方式,保障监控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过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另一方面,探索监控数据技术审核,印发《贵州省污染源监控数据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制度,明确监控数据审核 主体、审核内容以及审核程序,进一步支撑监控数据作为电子证据满足法制审核过程中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监控数据纳入证据链条,推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020年以来,全省通过监控平台提供的线索、固定的证据,查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其他严重违法案件47起。

实行空天地一体化,探索立体执法监管模式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电子抓拍等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环境监管网络,形成“天上看、空中巡、地上盯”的监管模式。

利用卫星遥感扫描定位。充分发挥卫星遥感周期短、精度高、全方位等优势,广泛应用到水、大气、土壤、固废等要素执法监管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全省范围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加密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开展现场核查。2023年共核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0个重点问题,现场督导65个点位整改。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水源地问题排查、黑臭水体排查等工作,通过大面积扫描,快速定位问题,为执法监管提供精准指向,大量节省人力成本。每季度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变化情况开展遥感监测,为执法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利用无人机开展飞行检查。在入河排污口排查中,利用无人机航测超高分辨率影像,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平台,促进信息化监管。在日常执法监管中,充分发挥无人机突击性、隐蔽性和高空巡查优势,实现执法监督从地面向空中、从视线内向超视距的突破。在尾矿库排查、河道巡查、秸秆焚烧调查等工作中,利用无人机航程远、覆盖广、续航久的优势,准确发现超界堆放、污水入河及焚烧秸秆等行为。

利用电子系统抓拍违法证据。在危废监管领域,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公安机关“天网”监控系统 和电子抓拍系统,摸排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犯罪线索。机动车监管领域,在贵阳市11个县区重点路段建设黑烟车自动监控系统,对机动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全天候监控、筛选、保存、传输、播放黑烟车视频片段,明确系统抓拍的数据经审核后确定为黑烟车,车主需及时维修方可上路,否则将列入监管黑名单并移送交管部门处罚。2023年共审核黑烟车数据12739条,确认并公示黑烟车1073辆,移送交管部门处罚350辆。



文/杨庆一  陈涛   贵州省环境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