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9号)要求,准确掌握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的相关数据,扎实做好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6月11日组织召开全区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启动会,全面部署2020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和承担本次核查任务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8家核查及复核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核查机构要切实提高对碳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要加强与企业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及时反馈核查进展,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完成。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严禁数据造假,确保本次核查结果客观公正。随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了宁夏重点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及第四方复核的技术要求,各核查机构技术负责人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围绕核查工作中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展开讨论,确定解决方法。

会议强调,一要确保核查数据质量。各核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核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核查数据客观公正公平。二要确保按期完成核查任务。各核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开展资料及现场核查,并配齐技术骨干,按时完成各项核查工作。三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保密等核查工作纪律。参加核查的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避免安排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禁接受核查企业宴请或礼物,确保核查工作公正公平。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要加强对核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协调好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推动核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