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立4个工作组,对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东川区、阳宗海、滇中新区2023年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开展核查。

此次核查采取档案查阅、现场查看、入户满意度调查、交流询问等方式进行。主要对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重点了解各行政村内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三项指标是否达到整治要求;生活垃圾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整治情况;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否纳入村规民约;整治成效是否得到群众认可等问题。

核查组对照农村环境整治评估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建议各县(市)区要结合反馈问题,强化问题整改;要规范强化运维管理;要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见成效。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