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11日8时起,周口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对此,周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动员部署,明确任务目标,编配执法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帮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闻令而动,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昼检夜查,抓好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全面打响此轮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攻坚战。
此次行动主要围绕生态环境部帮扶反馈问题整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自行监测报告质量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等几个方面开展。对于帮扶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督办整改拖延的问题,执法人员查明原因、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各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公示牌更新、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于新发现问题但未造成后果和影响的,责令企业立即高效整改。
在严格监督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帮扶实效。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秉承生态环境执法“721工作法”,以“拉家常”和“说理”式执法方式,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严峻性、必要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对不同行业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管控,不搞一刀切,杜绝一停了之、一关了之的简单粗暴工作方式。针对一些企业对自行监测方案政策规定不熟悉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答疑解惑、指导帮扶,引导企业对照排污许可证认真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客观真实开展自行监测,按照规定保留好原始记录;对于使用在线监测平台的企业,要求按标准定期开展全流程标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市县一体、部门联动、与企同行”的监督帮扶新模式,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全面监督各类企业认真执行各项措施,确保监管到位、履职到位,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助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文:陈乐 王志东 周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