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圆满完成排污许可信息化智能管理国家级试点任务后,山东省烟台市积极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深化试点成效,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和成果应用上作文章,求效能,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的新路径。
烟台市印发《烟台市排污许可智能监管工作机制》,开发“烟台市排污许可一证式智慧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流程化管理,达到智能审核、智能分析、智能预警、智能管控,实现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全面化、规范化、清单化、精准化,有效提升了全市排污许可生态环境事中事后综合监管水平。
变事后处置为事前服务,实现非现场监管全面化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是企业“自证守法”的重要抓手,通过记录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执行、台账记录执行、信息公开等信息,可反映或暴露出排污单位的真实运行情况。
相较于传统的用电监控、视频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执行报告审查覆盖更广,门槛更低,内容也更为全面。“烟台市排污许可一证式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动回流排污单位提交的执行报告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汇总,全面掌握排污信息。对于上报期限届满仍未提交执行报告的情况,监管平台提供了定制短信、电子邮件以及通告执法部门人工预警等事前提醒功能,辅以填报明白纸、示范模板等帮扶措施,敦促企业如期提交执行报告。
2021年度以及2022前两季度,烟台市2294家排污单位均按规定提交了执行季报和年报,提交率达到100%。在继2020年7月首批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非现场监管“全覆盖”。
变人工审查为智慧审核,实现执行报告管理规范化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如何精准、高效地审查执行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同排污单位建立“报告-反馈-报告”的顺畅沟通渠道,成为基层环境执法机构面临的一项课题。
烟台市探索运行“依证监管”和“自证守法”双向监管机制,利用监管平台后台建立的数万条数据分析比对规则,代替人工实现所有要素的自动审核,筛选异常数据,自动生成问题表单和项目描述,并一键推送至企业邮箱,便于企业核实整改。企业修改完善后,系统继续复核变更内容,并将过程数据进行归类存档,最终审核结果分门别类呈现给系统管理人员,并可提供高度自定义的筛选、查询和导出功能,极大解放了人力。
目前,系统已实现的审核问题包括许可排放量余量不足等预警类问题,管理漏项、数据不规范等一般环境问题,以及排放量超标、数据逻辑错误、自行监测因子漏项或监测频次不足等重大环境问题共计28项,协助647家排污单位完成执行报告规范化填报。此外,监管平台还开发了反馈修正功能,根据运行情况自动修订完善审核规则。
变“面对面”排查为“点对点”校对,实现执法检查清单化
按照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新规则,一线执法人员需要按照清单内容反复翻阅排污许可证,多次进行现场查勘并从中梳理环境问题,面对的是大量机械、繁琐的工作任务,这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烟台市监管平台积极适应新时代环境监管执法要求,致力于检查清单信息化关联融合互通。通过打通排污许可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共享、整合相关数据,形成本地企业清单大数据。通过对许可证信息重新排布,进一步实现以排放口为主线,垂直整合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生成排污许可证数据管理详单,自动与执法检查清单匹配信息并反馈结果,供现场执法“一站式”应用。根据事先打印的数据管理详单,执法人员甚至可以不必翻看排污许可证和执法检查清单即可高效查摆问题并分类处置。
变“海捕式”执法为“点穴式”执法,实现监管执法精准化
“一证式”智慧监管平台在全面排查排污单位环境问题、筛选疑似违法违规线索等方面,彰显出便捷、高效、精准的显著优势。
通过应用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精准描绘全市2294家排污单位画像,直观反映环境管理工作“晴雨表”。对于超许可排放浓度、超许可排放量、许可证期限届满未延续等重点关注问题,实时推送至属地环境执法机构,便于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核实。2022年以来,智慧监管平台已累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69条,其中8起涉嫌违法行为正在立案调查。
此外,监管平台还提供了快速索引工具,可针对控制区类型、地址区域、执行报告频次、执行标准名称、行业类别、污染物类型、许可排放量区间等许可证全要素进行模糊匹配查询导出。执法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筛选导出使用特定生产工艺或治理设施、使用特定原料、向指定区域或水体排放特定有毒有害物质的固定污染源等信息,辅助锁定问题企业,大大提高环境执法和数据统计效能,有效破解监管对象数量多、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
(文︱刘增磊 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