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确定的“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地市落地”工作模式,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探索形成符合国家要求和四川实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会商、协作等工作机制,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动态更新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技术协作,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等技术优势,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科学论证,统筹好远期规划和当前重点任务,保障动态更新成果质量。要加强监督考核,组织对各市(州)动态更新成果质量进行抽查,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不符合规定随意调整的,撤销备案及数据入库。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