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高新区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紧紧围绕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突出精准执法、科技执法、依法执法,积极优化执法方式,以“三个结合”为核心,持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的高新样板。
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相结合,构建高效精准监管体系。积极探索线下执法联动、线上远程监控的精准监管方式,推动“互联网+监管”模式。深入一线,集中力量推进辖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灵活运用“执法+普法”的工作模式。先后组织辖区102家重点监管企业、24家涉ODS企业、50余家环保领域安全重点企业、40余家重点涉环境信访企业,开展了业务讲解及送法普法培训,还邀请法院工作人员对重点制药、化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日”活动。强化科技赋能,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精准发现涉嫌违法问题,构建以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为基础的非现场监管远程执法体系,持续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截至目前,非现场执法检查比例达到40%以上。
突发问题处置与指导帮扶企业相结合,共筑环保安全防线。以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为切入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根据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对辖区内59家核技术利用企业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19家企业开展区域辐射监测排查,对60余家重点企业发放了环保设施领域安全告知书,帮扶19家企业完成预案修订备案。
差异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赋能良好营商环境氛围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提高执法效能,优化执法方式。执行正面清单制度,结合企业装备水平、达标排放情况、排放总量情况、环境风险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等情况,将62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坚持帮扶指导为先,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及时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针对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处罚的3件案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空间,避免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
文:公雪瑾 淄博高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