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盯紧守牢国、省控断面“十四五”水质目标底线,以全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短期治标和长效治本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共治,推动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提供坚强生态环境保障。
深查细排,托清底子
查清工业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底子。重点排查各养殖场(户)是否位于禁养区及禁养区类型,是否办理农业设施用地、环评等手续;同步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及运行情况排查,是否雨污分流、与养殖规模相匹配、满足“三防”要求并正常运行,有无畜禽粪污随意露天堆放、乱排、超量还田等污染环境行为。
查清城镇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城区污水收集问题、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底子。重点排查城区排水管网污水溢流口、直排口及破损、淤堵、错接、漏接等问题,检查所有排水户排水许可手续,是否雨污分流并规范接入管网。
查清“河湖四乱”问题、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底子。重点排查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规开展畜禽、网箱、围网养殖活动,河湖库塘水面及沿线的水生植物,倾倒或堆放生活垃圾、农业秸秆、农药包装物、粪便等废弃物,及采砂、取土等可能影响河湖水质的“乱占、乱建、乱堆、乱采”问题。
长短并进,全面整改
加强工业企业排污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污水收集处理、在线监测等设施和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完善设施、补办手续;对污水处理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超标排污或利用渗井、渗坑、暗管排污等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镇街对“散乱污”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实现动态清零。
从严整治养殖及面源污染。从严管理禁养区养殖行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其它区域禁止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养殖行为,已建成的限期退出且复垦;非禁养区规范养殖,养殖场、专业户数量不再增加,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居落实直接责任,限期实现规范养殖。
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根据饮用水源地名录、取水口变化等情况,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及时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规范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边改边立,建章立制
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立,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并逐步建立责任清晰、运转顺畅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对工业企业监管,建立工业企业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加大企业巡查执法力度。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立畜禽养殖备案管理制度,制定养殖场、专业户、散养户粪污处置规范。建立城镇排水设施规划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并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城镇排水设施建管交接制度。对“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建立河湖库“四乱”清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对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河流水质预警监测响应机制。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日常巡查管护机制。对重点水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对水环境问题整改,建立交办督办闭环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文:张春晖 李科峰 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