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沈阳执法队)始终将大练兵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抓手和平台,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突出党建引领、紧盯主责主业,全力打造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的新时代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评审结果显示,沈阳执法队表现突出,连续3年荣获市级表现突出集体荣誉。
强化党建引领,着力在推进执法练兵方面取得新突破
突出党建引领。沈阳执法队全力推进党建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将执法练兵同基层党支部建设、青工委活动相结合,通过“老带新、点带面”,树立典型先进,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全市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用好练兵“指挥棒”。将大练兵活动与沈阳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考核、月度执法考核相结合,对练兵优异的区县进行表彰,对落后区县由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约谈,切实起到大练兵活动引领推动作用。2021年以来,共有6名执法人员在国家、省级大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名次,被授予嘉奖或被评为年度优秀。
扎实开展尖兵培训。与国内顶尖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多领域、多层次、多方式的业务培训,逐年扩大执法尖兵库规模,共培养尖兵104人次,以点带面有效提升整体执法能力水平。2023年,沈阳市在第九轮和第十五轮全国大气监督帮扶中,分别取得第7名和第1名;共有4个集体和2名个人分别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称号;2支执法队伍和3名执法人员获得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大练兵表扬嘉奖,在大练兵活动中取得历史性突破。
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新突破
科学组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印发《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与“双随机、一公开”衔接工作的通知》,按照“企业库统一、任务派发统一、现场检查统一”的“三统一”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切实提升执法效能。2023年,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14042家次,同比减少49.8%;全市共立案272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25份,处罚金额769.79万元,发布典型案例19批次共81件,发表执法宣传276篇。
强化监管,助力第三方监测行业健康发展。按季度针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监测报告进行抽查,组建由纪检、法制、执法、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公安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全面提高案件侦查、证据固定、调查询问等案件查办效率。2023年,查办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案件10起。其中,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理2起,实施行政处罚5起,其余3起正在侦办过程中。
利剑斩污,全力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印发“两打”专项行动方案,与检察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案件联合会商机制和联合办案工作制度,聘请在线监控监管“第四方”对在线运维企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全市共办理移送公安案件66起,同比增长3.4倍。其中涉刑事移送案件56起,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同比增长3.7倍,在打击恶意违法行为方面取得新突破。
践行为民理念,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创新建立“1357”信访调处制度。将信访案件办理期限从15天缩短到5天,极大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2023年,沈阳市环境信访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环境监察》“全国两会特稿”版块刊登,工作机制受《民心》杂志社专访并刊登,工作经验得到全省推广。
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监督工作。2023年,全市共选聘省、市、区三级营商环境监督员180名。其中,省级监督员38名,省级监督员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比达61%。2024年以来,已组织各级监督员参与现场执法57次,参加信访处理16次,参加案件听证会1次,参加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16次,参加全市监督员代表座谈会1次,参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研讨会1次,参与普法宣传11次。
建立常态化执法帮扶机制。连续开展“绿静美安”“清风送暖”“春风入千企”等系列环保帮扶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全市共举办普法座谈会、大讲堂等活动29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海报2482份,累计帮扶企业1514家,解决问题、困难1716个,实施轻微免罚31起,免罚金额达268.6万元,全面擦亮沈阳市“生态执法”服务品牌,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展望未来,沈阳执法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一流执法队伍,展新时代铁军风采,助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
文: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郭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