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辖区内开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强化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督导与帮扶并举,积极完成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任务。召开辖区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披露工作会,建立微信工作群,组织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上一年度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等重点企业和单位,依法开展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披露内容涉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保信用评价、污染排放与治理情况等多方面内容。高新区环保局积极开展对上沟通与对下指导,督导帮扶相关企业开展系统信息填报,实时解决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企业按时完成信息披露任务。截至目前,辖区内2022年度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计完成信息披露企业37家。

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有序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按照上级指导和要求,积极完善2023年度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名单,对上级核发的45家企业信息开展规范化、完整化梳理,及时完成信息核查与系统录入,为本年度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做好充足准备。

下一步,高新区环保局将按照信息披露指标的最新动态调整及上级工作要求,有序扩展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范围,会同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逐步提高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和环境绩效表现要求,建立长效的环境信息管理机制以及环境风险监督管控机制,共同激励企业提升环境信息透明度,为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数据支持。


文: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