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更好发挥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支撑、引领、服务作用,今年以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加快能力建设,打好“组合拳”,为推动黄河经济带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效能。
生态环境总体状况持续改善
截至目前,该市优良天数290天,同比增加8天,优良天数比例82.2%。剔除沙尘影响,1-11月,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大气环境得到了持续的改善。水环境稳中有升,1-11月,黄河石嘴山出境断面、沙湖、都思兔河入黄口三个国控断面和10个区控断面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土壤环境稳定安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坚决扛牢生态环保重大政治责任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建设先行区推进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狠抓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环保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先行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交出新答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年以来该局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解决落实《石嘴山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文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力推进煤炭集中区生态治理,涉煤企业偷排废水问题的有效整治,平罗崇岗等重点区域面貌显著改观。深入开展了贺兰山植绿工程,不断巩固拓展贺兰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成果。全面加强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10.1万亩,修复湿地和草原8.3万亩,为该市打造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筑牢了生态基础。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920”疫情期间该市累计收集转运医疗废物260.5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在100%。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善《石嘴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1+9”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四尘同治”,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三大煤炭加工区建设封闭式储煤仓232个,完成62个自治区级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开展扬尘治理情况检查166次;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淘汰老旧车辆1922辆;在平罗居民区建设2个异味体验馆,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开展差异化绩效评级,全区评定AB级企业8家,石嘴山市获选7家,承办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现场推进会,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绩效评级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学习;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制定并印发《石嘴山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与乌海市人民政府签订《黄河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和人工湿地运行管理专项检查,在6家污水处理厂安装电动阀门,控制超标废水外排,沙湖水生态治理成效入选生态环境部首批美丽河湖提名案例;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公示,排查涉镉重金属企业25家,完成全市6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督导40家企业完成本年度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全力做好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的24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整改;2019年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7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整改;2021年自治区专项督察反馈28项整改任务完成22项、长期坚持4项、正在推进2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29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7项,其余22项按时序扎实推进;149件转办件已办结145件,办结率为97.3%。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该局深化“两中心一基地”建设和“1+2+9+700”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体系运用,构建“监测+监察+监管”网格化监管体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监管监测全覆盖,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印发了《石嘴山市政府储备排污权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排污权交易15笔,总交易额190万元,核发排污许可证421家;二氧化硫成交单价和总价均创全区新高;持续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全市38家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可通过技术改造和市场交易履行减排义务。争取平罗县黄渠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13个项目获得中央、自治区1.17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石嘴山市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等3个项目获自治区2270万元资金支持。该市成为全国16个生态环境智慧监测试点城市之一。发布巡查通报353期,印发环境监测报告350余份,出动监察监测人员80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1家,处罚金额2178.25万元,查封扣押23起,移交环境犯罪2起6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6份,立案数和处罚金额均居全区前列。
抓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任务、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和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深入推进贺兰山植绿工程,组织104家部门(单位)近5000名干部职工对贺兰山302省道沿线石炭井沟8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区进行绿化,共计栽植山桃、山杏、蒙古扁桃、火炬等苗木15.65万株,绿化面积1.2万亩,有力巩固了贺兰山生态修复成果,工作成效得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生态环境部调研督导组高度评价。全面加强国土绿化工作,完成营造林10.1万亩,修复湿地和草原8.3万亩,造林绿化工作经验在全国林长制片区推进会上交流推广。全力保障黄河长久安澜。持续加大黄河周边及排水沟巡查力度,建立全域排查、规范管理、综合施策、溯源预警工作机制,入黄排水沟水质较去年明显改善。
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紧盯自治区环保督察及专项督察未完成整改事项和转办件办理,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专人督办、专案盯办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整改重点,动真碰硬,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29项整改事项中按时序推进的22项整改任务,紧盯未办结的4个转办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拓宽资金渠道,加大项目支撑,补齐污染防治短板弱项,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强化日常跟踪管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
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推进降碳减污,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能级、增强产业竞争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奋力走出一条具有石嘴山特色的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文: 徐梦婷 韩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