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江剑平主持,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邹新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王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宁嵩、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江驰、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张萌出席发布会。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2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11个设区城市中,抚州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上饶市、宜春市和萍乡市同比持平,其余7个城市同比下降。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2.2%,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11个设区城市中,赣州市优良天数比率同比持平,其余10个城市同比下降。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景德镇市第二,鹰潭市第三,上饶市第四,新余市第五,吉安市第六,抚州市第七,宜春市第八,九江市第九,南昌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4年2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8%,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3个百分点。主要河流中,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4.5%,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1个百分点。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81.8%。

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铜鼓县、井冈山市、宜丰县、石城县、安福县、婺源县、上犹县、靖安县、青原区、芦溪县;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青云谱区、分宜县、安源区、全南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南康区、新建区、龙南市。


文:李琦  潘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