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会同临淄公安分局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调会,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会上,齐鲁化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颜伟带领学习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临淄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崔涛带领学习《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临淄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魏黎明、临淄公安分局直属大队大队长姚立军作了发言。
临淄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侃明强调,要完善联席会议、联勤联动执法、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制度,总结联合办案工作情况,重点讨论移送案件的处理进度、协调双方在办案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讨办案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新思路、新举措,同时研究制度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此次会议建立健全了临淄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各项机制,标志着全区行刑衔接工作迈入有章可循、密切合作、共同发力的新阶段。临淄区公安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努力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规范化和证据标准统一化,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行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文:苑慧敏 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