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充分调研,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通知》,作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服务“六稳”“六保”的有力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2022年以来,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聚焦“入企帮扶”的“精度、温度、速度、深度、广度”,将帮助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加快绿色发展作为重要抓手,专门组建了帮扶组,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帮扶行动。“入企帮扶”工作步入了规范化、高效化的快车道。
为进一步巩固帮扶指导效能,推进执法普法制度,提升正面清单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25日,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书记、负责人刘文星一行到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对睢阳区十三家正面清单企业集中开展帮扶指导座谈。
座谈会上,刘文星通报了近年来商丘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开展情况和帮扶指导、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探讨当前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需求。各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对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刘文星强调,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希望企业能够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帮扶指导下合法排污。随后,刘文星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部分内容,并结合实际、对标对表讲解了建设项目环评的办理、“三同时”执行、环保设施自主验收、环保设施运营时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着重强调了适用行政拘留的违法情形、适用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的违法情形等,希望引起企业的重视。
目前,商丘市已有167家企业被纳入正面清单,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现有企业作进一步提质扩面。一是提升正面清单宣传影响力。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全文公开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进行政策解读,要求各地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细则及正面清单建设的成效,扩大公众、企业的知情权和正面清单的影响力。结合行业、企业的环境守法培训和宣传,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正面清单工作,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主动申请加入正面清单,营造“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的工作导向。
二是提升正面清单服务向心力。根据生态环境部、河南省关于正面清单有效期内对清单内企业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的要求,积极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清单内企业每年一次进行现场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现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已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指导帮扶500余家次。组织执法人员分批下沉各乡镇(街道),为正面清单企业及相关企业开展检查指导,提高企业自觉守法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三是提升正面清单执法创新力。一方面明确以污染源在线监控、用能用电监控、无人机执法、企业信息公开、卫星遥感等非现场的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后,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和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指导企业落实自查的有关要求;另一方面细化非现场检查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要求,明确各地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的留痕方式,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免行政处罚的适用程序及有关台账资料。
四是提升正面清单管理规范力。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大幅减少各类现场调研指导和执法检查次数,并采取差异化的执法监管方式,企业则应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和环境治理。要求纳入正面清单企业设立专职环境治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机制,对风险点、污染点、易违法点等开展定期排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持续改进。
(文/何抗 商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