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荔波县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环境质量不断向好。在2023年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第一,2024年以来,荔波县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100%。
制度先行深化空气质量目标管理
在贵州省范围内率先出台《荔波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印发实施《荔波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荔波县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等,明确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禁止环境影响较大的领域和产业入驻荔波,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组织环保、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实时共享监测数据,既按职责实行分工,又齐抓共管筑牢防线,切实加强环境空气管控力度。2024年联合巡查涉气企业33家次。
氛围营造加强空气质量保护宣传
将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宣传与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相融合,通过“五进”等活动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宣讲,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同时,紧盯传统节假日、民族文化活动等关键节点,发布《荔波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等告示,严格防范重污染天气发生,进一步筑牢大气污染防治底线,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今年以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春节禁限烟花爆竹及“六五”“生态日”等宣传活动9次。
提前防范 严格监管紧盯数据变化
严格执行专人专管制度,实时监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气象条件变化,以每2小时1次的高频次,将数据反馈传输至各相关部门线上联管平台,实现环境空气指标联合管控。同时,总结空气污染物变化规律,发挥网格监管制度优势,追踪污染物源头及出现原因,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有效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分析能力。今年以来,发布预警5次,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焚烧秸秆、工地扬尘防治巡查整治工作285次。
重拳出击 狠抓污染源头治理整改
制定实施“一厂一策”操作方案,根据各企业排污情况类别,加强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排污合格合规。同时,针对荔波县县域内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严格实行“431”标准(即重点路段每天至少4次降尘、3次清扫、1次清洗),通过定人定岗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等方式,有效保障县域空气质量。
下一步,荔波县将继续推动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电动化替代,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监测和监督执法,加大油烟超标排放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管控及监测预警处置,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来源:黔南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