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规范化评估、开展常态化帮扶,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2023年以来,和县危险废物处置率、利用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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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水平。针对产生、转移、利用处置三个危废监管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完善产废端电子标签和管理台账、转移端电子转移联单、利用处置端电子经营记录簿,统一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电子转移联单编号、经营许可证编号,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纳入信息化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可监管、可追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闭环监管模式。今年以来,和县累计产生危险废物48769.4t(含上年结转902.6t),转移处置43675.9t,自行利用4189.9t,暂存903.6t,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合法合规。
二是深化规范化评估,提升危废监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围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对县域内危废简化和重点管理产生单位进行全覆盖考核评估,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做到内部管理严格、转移处置规范、管理台账清晰。目前,全县36家危废产废单位已全部完成评估,达标率100%。
三是开展常态化帮扶,提升利用处置水平。将危险废物的管理作为日常“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企业危废管理进行“把脉问诊”,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解读危废管理技术规范,对企业在危废生产、利用、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开展危废专项检查,全面梳理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指导企业及时整改。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项检查5次,帮助解决问题90余个,危险废物处置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文:马鞍山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