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2月22日下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各部门分别介绍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经验,共同探讨下一步如何构建分工合作、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
会议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各方职权、事权,完善责任分工,规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通报、移交和反馈流程;二是强化联合培训,邀请林业、自然资源方面的专家开展生态损害、案件办理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压实自然保护地所属乡镇、村庄主体责任,保护区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管辖区域的巡护巡查力度,做到巡护执法无死角,生态环境部门将对自然保护地的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监管中,对发现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做到及时响应,依法查处;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形势,通报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交流打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污染违法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科技助力环境执法工作,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监管手段,辅以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卫星遥感解译影像,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优化执法方式,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六是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坚持办案引领,强化案例意识,规范违法案件办理程序,在实践中培育典型案例,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文/马雅菲 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