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VOCs整治工作任务,精准排定治理对象,开展集中精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29日,PM2.5平均浓度为3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PM10平均浓度为6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7%,优良天数比例73.9%,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一是强化排查。加强对重点涉VOCs工业企业、加油站点、汽修站点等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充分利用4个大气监测站点和17个微观站点的监测数据,实时监测全县大气质量情况,形成“发现-交办-排查-整改”问题的闭环管理模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监管频次。截至目前,排查加油站11家,有问题的有4家,均落实整改;排查汽修站点23家,7家存在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是强化责任。大力开展对VOCs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加大对涉VOCs行业企业管控力度;主动引导企业借鉴先进 VOCs治理经验,督导涉 VOCs 重点企业优化“一企一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7月份以来,开展VOCs专项检查5次,检查企业20余家次,发现问题4个,均完成整改。
三是强化帮扶。将 VOCs 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企业帮扶工作中,为企业答疑释惑,并力所能及为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补缺补漏。按照“环境监察+行业帮扶”模式,为企业送政策,组织开展涉 VOCs 企业专题培训;充分“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节点,深入宣传环境政策法规、挥发性有机物危害及防控知识,提升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意识。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指导帮扶20余企业优化VOCs治理设施。
文: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马文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