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日前对《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全流程“清单式”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找亮点查问题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形成“全方位”的考核评价体系。
《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施行,这部地方性条例是否管用实用?8月中下旬,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群带队、副市长林斌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分别听取人大代表、街道、社会、物业代表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
云龙湖畔求是小学绿荫葱葱,校门口,几个小同学正在捡拾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里;教室里,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解垃圾分类的知识。
泉山区翟山街道管道二公司(北一区)小区的张大爷走到位于楼下的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前,扫码、称重、投放垃圾一气呵成。
“要加大执法力度和完善监管措施, 在垃圾分类实践中逐步提高文明素养,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 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建议。一位一线执法人员表示,提升市民的分类投放意识,让居民从“要我分”到“我要分”再到“我会分 ”。“徐州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如何,政府有什么更有力的措施?”居民群众代表一连串的提问,直击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
“以党建为引领,助推社区垃圾分类,今年社区党委将‘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作为党建品牌,齐抓共管、攻坚克难见成效,社区居民自主分类投放率达到近90%。与此同时,小区也存在过了垃圾投放时间部分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现象,面临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取证难、处罚困难情况。下一步要加强引导,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泉山区人大代表、翟山街道管道二公司社区党委书记李春芬说。
“此次执法检查,让各级人大代表沉下去,将群众意见收上来,一定要有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地点选择要合理,检查形式要多样,特别是检查内容,既要全面查看又要抓住重点。”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执法检查组制定出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地方媒体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收集百姓原汁原味的建议;对部分企业及居民开展问卷调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公众对违法案件的举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垃圾分类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未建立。政府各职能部门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管行业管垃圾分类”机制未有效建立,农贸市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等主管部门不明确。同时,执法检查组还发现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法律宣传缺乏力度、基层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效能未充分发挥,常态化管理执法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都融进了执法检查报告中。
“要严格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定目标、明边界、强责任、抓落实,对所属的领域、区域、行业、单位依法严格监管,健全各级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条块结合、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联动机制,对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张颖说。
今年8月31日,徐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提交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张新茹建议,要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因地制宜构建囊括住宅区、城中村、沿街商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等“全领域”,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流程”,涵盖市、区、街道、社区、管理责任人“全方位”的考核评价体系。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徐州实践,充分听取民意,既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助力徐州市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又逐步推动全社会转变旧观念、形成新风尚,让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参与的文明习惯和行动自觉。”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顺掷地有声地说。
(文/朱海峰 张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