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增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7月14日,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滨大队和伊滨区政法信访部联合组织辖区四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百余人齐聚在伊滨区隆安大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重在聚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内容从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入手,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素养培养,使新执法人员明确了自己的服务宗旨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基层执法部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围绕物料未覆盖易产生扬尘、禁养区禁养畜禽及污水排放等下放权限事项,从执法要素入手,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据、立案调查程序、卷宗笔录制作、现场取证要件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案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及问题整改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做到培训内容与下放权限内容一致,解决权力“放得下”,基层“接得住”,工作“用得好”,确保在实际工作应用中,执法规范化,问题精准化,队伍正规化,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培训活动中,,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李博强调,一是要在学懂弄通法律法规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学习和思考,提高对法律法规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更好的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二是要在深入掌握执法程序上下功夫,以服务为导向,通过不断的学习和专业培训,在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做到严谨、公正、专业地履行执法职责。随后,并向四镇人民政府赠送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书籍,进一步拓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以适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求。
下一步,伊滨大队将持续做好“传帮带”,建立分包乡镇跟班现场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交流、实践经验,帮助乡镇执法人员更好的融入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供稿人:毛占强 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