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贵州省唯一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获全国先进集体表彰。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领域,法治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黔西南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打击了一批违法企业,纠正了一批不法行为,破解了一批阻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以法治力量为建设生态优良的美丽黔西南保驾护航。因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突出,获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大练兵突出集体”表彰1次,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执法大练兵突出集体”表彰3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准确把握环保法治建设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带头守法、统筹立法、公证执法各环节,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压舱石”。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研究制定《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大环保”格局。《黔西南州万峰湖保护条例》地方性环保法律公布施行,并继续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列入环保立法计划,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2022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9%以上,优于去年同期水平,位列贵州省第一。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稳定保持100%,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区域地下水监测点年度水质情况保持2020年基准,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巩固。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安全年”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偷排偷放、涉危涉重、环境监测数据作假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效应对处置“2.07”盘州市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洗油废水泄漏事件,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2000余个,及时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投诉200余件,全年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69件,处罚款1074万元,其中:按日连续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13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力整治突出环保问题。黔西南州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聚焦重点、动真碰硬,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既“督”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又“察”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紧盯关键环节。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9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271件环境信访件办结269件,整改进度超贵州省平均水平。共成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0例,赔偿义务人共赔偿391.93万元开展生态损害修复,环境侵权者赔偿的法律实践不断深化。对“兴义市乌沙镇油罐车侧翻造成黄泥河污染生态环境损害案”涉及的五家公司和个人提起民事诉讼,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33.43万元缴入州级国库。此案是黔西南州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被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作为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典型案例向全省推广。

坚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质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决排除对生态环境执法活动非法干预,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坚决遏制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行为。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全州环境监管任务划分为州、县、镇(乡)三级网络,共设置144个网格,明确了总网格长、网格长和各网格员,形成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入实施“明查、暗查、巡查和查厂内、查厂外、访群众”的“三三制”工作法,滚动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10个。组织全州9个环境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分批次安排到州执法支队跟岗轮训,集中优势兵力,先后开展了册亨县砂石矿山、兴仁市新寨河及义龙新区污水处理问题等专项执法行动,达到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学、练、战”的预期目标。连续两年拍摄制作黔西南州生态环境警示片,给予有关方面警示和震慑。每年“6·5”环境日和“6·18”贵州生态日期间,在黔西南州广播电台开设“金州环保”专栏节目,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纷纷做客电台谈认识、谈措施、谈办法,提升各有关方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意识。


文/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姚青